退換貨政策

【退換貨須知】

  1.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之規定,您享有商品七天鑑賞期的權益(由您收到貨的次日起起算含國定例假日)鑑賞期非試用期,商品本身需要全新未開封,且包裝完整的狀態,才能辦理退換貨。若商品已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換貨手續。超過七天亦不接受退換貨(包含貨品如有短少,亦無法為您補寄)
  2. 不接受部分退貨欲退貨訂單中任一商品本身一經開封,恕無法辦理退貨,退貨商品必須保持完整性,將所有商品、贈品、附件、包裝、隨附文件或資料、實體發票、出貨單一併退回,以確保您的退貨的權益。若退貨商品與訂單有所出入,未將此筆訂單的所有商品(含贈品)等妥善包裝並完整寄回,需請您自費郵資補件。

注意事項:
1.組合商品退貨須整組退還;若因退貨導致不達贈品贈送標準,須連同贈品一同退回,到貨超過七天以上的商品(以收到貨日為憑/超商以取貨日為憑),恕不接受退換。
2.商品退換時,請將商品無損及完整包裝,連同配件贈品、勿缺件、並以原寄送時的包裝再原封備妥,若紙箱已遺失,請於商品外盒上再包裝。
3. 瑕疵品退還經過檢查與測試之後,若發現商品本身並無瑕疵,消費者必須支付所有發生之相關費用。
4.收到退回商品確認無誤後,七個工作天內退款,退款日當天會發送 E-mail 通知函。

以下情形無法接受退(換)貨:
1. 收到商品起超過七日
2. 保健食品,除商品本身瑕疵外,一經拆封,恕不接受退 (換)貨。
3. 人為疏失導致商品損壞
4. 如任何爭議,本公司保留最終決定權。

完整包裝退換貨商品:

退貨 – 請將商品(包含所有贈品)、出貨單及紙本發票(如您有索取)等所有資料一併包裝。

換貨 – 請將商品及出貨單完整包裝。(不須附回發票)

待本公司確認貨品已取回,並檢視無誤後,會立即為您辦理後續的退款或換貨。